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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神偷偷保险柜一年盗百万

发布时间:2015/12/25 21:48:22

长沙神偷偷保险柜一年盗百万         2011年3月12号晚上11点,长沙市解放西路酒吧一条街的一家面馆遭到入室盗窃,面馆的收银员发现被盗后立即报警,发现保险柜被撬开了,里面5.8万元现金全部被盗。警方通过窗户上的脚印可以肯定窃贼是撬开窗户进来的,警方认为这是一起团伙作案。后立案调查,经过一个星期的排查,很快发现杨某,王某,李某三人有很大嫌疑。抓捕后审讯得知,他们三人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,用钻地洞、挖墙、撬门等方式,进入民宅、公司等处进行盗窃,而且大多瞄准保险柜下手,共盗得财物和现金超过百万元。另外,还有抢劫行为。     两年作案10次,未曾失手,十天不到,窃贼很快落网,原来是宁乡居民杨某、姜某、李某等人所为。“这是我们最后一次撬保险柜。”杨某对记者说,此前的两年时间,他们曾十多次作案,而且,没有一次失手。     根据检察机关提供的资料,2006年9月,杨某与王某、王某以及在逃嫌疑人何某4人一起,潜入广东某休闲中心,撬开天花板,入室盗窃保险柜,盗得现金4万元。同年11月,他们窜至广东深圳坂田镇某珠宝店,撬开卷闸门,盗走价值27万多元的黄金。后又在某电子厂保险柜盗走15万。     宁乡、长沙等地也留下他们的踪迹,2007年7月,他们在宁乡某材料有限公司盗得现金46800元,2个月后,又在某摩托店,盗得1万元……“你们怎么打开保险柜?”“一般用螺丝刀。”“要多久时间。”“两三分钟吧。"     对于有些无法撬门入室的单位,他们甚至用打地洞的方式进入,可谓挖空心思。     起诉书指控,经查证,两年左右时间内,他们总计盗窃的财物价值超过了100万。    “义气”大哥钱都吸毒了     听到庭审消息之后,杨某的妻子给他准备了一顿可口的饭菜,想给他送到羁押室,法警制止了这一行为。“我最对不起家人,钱都用来吸毒了,没给过家里生活费。”杨某说。     在其他几个兄弟的眼里,这个杨大哥“分赃均匀”、讲义气,但是他们并不知道,杨某对不起他的家人。     而被告人姜某的妻子说,这些年,姜某一直在外,根本不知道他在干什么,更没有给过家里多少支持。“我这么大的人,还要家里面每年给我一两万块钱。都是毒品害人。”益阳籍被告人卢某说。   2008年2月,卢某从东莞带了100多粒麻古,还有冰毒,在宁乡与杨晓雄等人一起吸食。3月底,他又带了部分毒品到宁乡,在吸食时被抓获。    案发后,他们交代了盗窃、抢劫等事实。    由于案情较为复杂,整个庭审将持续两天左右。本报也将继续关注案件的进展。    小老板寻刺激被拉下水     他们所作案件当中,性质最严重的一桩,是在2006年10月。检察机关指控,当时身在广州的杨某,伙同何某去抢劫一港籍居民的钱财,他们进入家中后,将受害人及其两名子女捆绑,然后抢得人民币、手机、电视机、手表等物品。     被捕之后,杨晓雄等人对这一事实供认不讳,但在此后,自觉后果严重的卢某在看守所里给杨某等人传纸条,要求把责任全往何某身上推。并说“为了我们的未来,我们一起努力,不要改变。”    这张纸条,后来被警方查出。     在2月17日的庭审过程中,几名被告人基本按照纸条上定的调来进行辩护。但是控方以充分的证据进行了反驳。“请你少拍我几个照。”被告人李某说。李大民是宁乡当地的一个小老板。“每年能够赚个10来万吧。”遗憾的是,长相憨厚、说话慢条斯里的李某,因为寻找刺激,“跟着杨某干”,在他们实施的两起盗窃案件中望风,结果也被卷入案中,由于情节较轻,检方允许其取保候审,但是“我羞愧得要死,在家乡抬不起头来。”     荣达评语:人做好事很容易,做坏事更容易了,有时候一不小心就走入歪门邪道了,提醒大家别被眼前的小小利益给迷惑住了,也别贪那一点点小便宜,而断送了自己后面十几年的时间,别等到坐牢的时候,再来后悔就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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